天津市增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生长的政策步伐,关于实施港产城融合生长行动安排要求,勉励做大口岸航运规模,做大做强做优口岸经济,构建以港促业兴城、港产城相互赋能的新花样,现制定如下政策步伐(下面内容只选取部分)。
做大口岸航运规模:
1.勉励开通国际集装箱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并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航运企业,新开通远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凌驾15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新开通近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凌驾6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凌驾5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
2.勉励生长外贸集装箱运输。对在天津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外贸箱量年度排名进入前十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分档给予不凌驾300万元奖励。
3.勉励开通国际滚装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滚装出口航线(含国际中转航线)的航运企业,单航次出口作业总量凌驾1000标准车辆的,凭据不凌驾25万元/航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4.勉励强化集装箱环渤海内支线。对以天津港为中转港开展公固厥獬海内支线运输的航运企业,年重箱装卸量较上一年度增长凌驾1万标准箱的,凭据全年重箱装卸量和增量规模分档给予奖励。
5.勉励生长海铁联运。对在天津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口岸经营人,凭据运量、铁路运输距离、效劳国家战略等因素给予奖励。利用“一单制”模式运输的,奖励标准适当提高。
6.勉励航运企业落户和扩大规模。吸引航运企业来津生长,对开业运力抵达2万载重吨以上的航运企业,凭据船舶运力规模分档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支持本市航运企业以新建、市外购置(含融资租赁)方法新增运力,对0.5万载重吨以上的新增营运船舶,凭据每载重吨40元至1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奖励,从市外以光租方法租入并经营的船舶奖励标准凭据50%执行。
7.勉励头部航运企业提高运输效率。对本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航运企业,年度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抵达20亿吨公里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凭据增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2022年度水路货物周转量前20名的,对自有并经营船舶凭据每载重吨10元至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船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8.勉励生长国际船舶治理业务。对本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国际船舶治理企业,年度治理国际船舶抵达20万总吨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长的,凭据增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9.勉励生长邮轮旅游。支持邮轮公司在津开展业务,对以天津港为母港的航线,凭据运营航次、吨位数给予奖励;对组织邮轮游客在津旅行抵达一定规模的,凭据游客人数给予奖励。支持旅游机构积极招徕游客,对以天津港为母港组织旅游的机构,凭据招徕游客人数分档给予奖励;对组织邮轮游客在津留宿的机构,凭据游客人数给予奖励。支持旅游机构在京津冀开展邮轮推介,凭据推介运动规模给予奖励。向以天津港为母港或会见港的游客重点推介京津旅游资源。
10.勉励提升基础设施设备能级。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和铁路、门路集疏运网络建设,加速“公转铁”、“散改集”等运输结构调解。推进区域口岸群协同相助,支持口岸经营人向从事环渤海内支线运输的船舶提供优先靠泊、优先装卸作业等效劳,并减免优惠相关用度。支持港航生产经营智能化升级,推动种种装备绿色智慧革新,支持企业购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口岸作业机械以及大型设备更新革新。